要求
申請人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電機工程或電子工程一級或二級榮譽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在取得(a)項所述學歷後具備至少兩年相關的工作經驗,以在電訊業界的工作經驗為佳,或同等經驗;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1)〕。
(1) 申請人如曾參加一次以上的綜合招聘考試,應遞交最佳的有效綜合招聘考試成績。
(2) (i)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i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ii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iv)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即2018年12月14日至31日)。
(3) 獲篩選的申請人須參加遴選面試及筆試。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及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