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2],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成績;
(c)具有三年電腦設置、安裝、硬件和軟件維修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
(d)具有操作和管理MicrosoftWindows、IBMNotes、MicrosoftOffice和ActiveDirectory的工作經驗;
(e)具備良好的顧客服務技巧;
(f)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g)持有MCSE證書更佳。
(1)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