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均考獲第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
(c)於取得上述學歷後,具備最少三年全職工作經驗,另曾擔任管理/行政職位者佔優;
(d)具備良好的會話和書寫溝通能力,並精於電腦操作,另具備管理網站和社交媒體經驗者佔優;以及
(e)具備良好的組織/統籌/分析能力和人際技巧,善於策劃/管理項目,並能獨立處事。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