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完成小六教育程度,或具同等學歷;以及(b)能以粵語/中文和簡單英語溝通,能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並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i)無論男女,均可應徵二級工人職位。(ii)如有需要,二級工人須接受部門內部或部門間的職位調派安排,以填補同一職系的職位空缺和擔任同一職系下不同種類的職務。(iii)二級工人須輪班工作、穿著制服,以及在有需要時逾時工作。(iv)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只會在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政府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