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i)為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第50章)第22條註冊的執業會計師;及
(ii)在取得上述資格後,具備至少15年審核私營企業財務報表的經驗,當中有5年或以上擔任管理職位;
(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註(a)],或具同等學歷。
(a)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b)應徵者須在申請表格內詳述工作經驗;
(c)資料不全的申請表格將不會獲得進一步處理;及
(d)申請人或其配偶如與香港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有任何事務聯繫,例如申請人或其配偶是香港的某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經營者/董事/委員/僱員/代理人/受薪或非受薪顧問/合夥人,或在緊接截止申請日期(即2019年3月29日)之前的三年內向香港的某私營骨灰安置所提供有報酬或不具報酬的服務,申請人應在遞交職位申請時作出聲明及提供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