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有關科目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見註1];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見註2],或同等學歷;以及
(d)於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具備不少於6年的視學/學校高層行政/有關科目教學經驗(曾任中學學科主任或具備大專院校教學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備註:(i)申請人必須隨申請表格夾附所有修業成績表及證書(不論在本港或外地考獲)的副本。(ii)申請人所持學位如非由本港院校頒授,亦請提供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或公務員事務局的學歷評審證明(如有的話)。(iii)應徵者或須於遴選面試當天參加筆試。]
1.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