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是專上院校的二年級或以上全日制課程的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3)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註: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4)中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俱佳;
(5)精通MicrosoftOffice應用程式;以及
(6)具備客戶服務工作經驗為佳。
證明文件:
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相關文件,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a)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例如學歷評審、體格檢查、僱主推薦及操守審查等。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程序完成12個月後全部銷毀。
(b)政府職位申請人在申請表格上必須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資料,或所提供的資料未能清楚顯示申請人具有有關職位所規定最起碼的學歷、工作經驗等,或申請人未能通過操守審核,該申請將不獲受理。
(c)提交申請表格後,表格內所提供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時,申請人須通知所屬院校或本辦事處;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致電下述查詢電話,與本處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