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具備香港工程師學會(電子界別)於1975年12月5日後選取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註(1)】;(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及(c)具備最少兩年項目管理經驗。申請人如具備有關交通管制、閉路電視及相關的設備/系統或其他智能運輸系統項目的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1)申請人如只持有非本地專業資格,應提交所需證明文件,證明該等資格等同本地有關專業資格,例如提供證據,證明申請人的資格在截止申請日期之前,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接納為正式會員(電子界別);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學歷及工作經驗詳情,並夾附有關學歷證書及僱主推薦書副本;以及
(4)未填妥或沒有夾附所需文件副本的申請書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