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主修地理或相關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參閱註];
(d)於取得相關學歷後,具備最少1年任教地理科或發展相關教育資源之工作經驗;
(e)熟識本地教育制度;
(f)對相關科目在本地及國際上的學與教趨勢有透徹的認識及敏銳的觸覺;
(g)具備將資訊科技融入學與教的專業經驗;
(h)良好電腦應用知識及互聯網的技能、以便發展電子資源;以及
(i)具備良好溝通、人際及表達技巧。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