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者須
(a) 為香港建築師學會會員或香港建築師註冊管理局的註冊建築師,或具同等資格;
(b) 取得上述資格後,具至少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註:申請者如具有十年或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其入職時薪將調節至506元。]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 在人事管理和推行建築計劃方面,具豐富知識和工作經驗;及
(e) 熟悉政府推展工務計劃轄下建築項目的運作和程序。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