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 (a)(i) 為香港測量師學會屋宇測量組的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並在獲得所需資格後具備一年有關工作經驗;或 (ii) 為香港建築師學會的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及 (b)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試卷取得及格成績;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資格。[請參閱註(A)及(B)]
(A)(i) 綜合招聘考試能力傾向測試試卷成績分為及格和不及格,而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i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iii)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B)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
(C) 受聘人或會調派於決策局或其他政府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