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I)(a)(i) 香港本地大學所頒授的學位,或具同等學歷[附註(a)],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或以上成績[註(ii)至(v)],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43,845元);或(b)(i) 香港本地大學所頒授的學位,或註冊專上學院在其註冊日期後所頒發的文憑,或香港其中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頒發的高級文憑,或香港高等教育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vi)],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41,560元);或(c)(i) 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護士證書(第二部),或具同等學歷,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vi)],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41,560元);或(d)(i)(1)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2)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有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註(vii) & (viii)],或具同等學歷,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vi)],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39,310元);或(e)(i) 香港其中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的社會工作文憑,或具同等學歷,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vi)],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39,310元);或(f)(i) 香港護士管理局頒發的註冊護士證書(第一部),或具同等學歷,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vi)],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 39,310元);或(g)(i)(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四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2)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一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有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註(vii) & (viii)],或具同等學歷,及(ii)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註(vi)],或具同等成績(入職月薪:34,825元);(II) 須通過體能測驗[註(ix)];及(III) 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i) 視乎學歷,入職薪酬分別為一般紀律人員(主任級) 薪級表第5點(每月34,825元)、第7點(每月39,310元)、第8點(每月41,560元)及第9點(每月43,845元)。
(ii) 持有學位的申請人如在獲發聘書時持有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兩張試卷所需的成績或同等成績,便符合資格獲取學位持有人的起薪點。
(iii)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iv)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v)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GCE A Level)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v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vii)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I)」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viii) (I)(d)(i)及(I)(g)(i)所指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ix) 申請人可參閱懲教署網頁(網址:http://www.csd.gov.hk)。通過體能測驗的申請人會被邀請參加筆試。只有通過體能測驗、筆試、小組面試及最後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
(x)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