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此職位無論男女均可申請。申請人必須–
(a)能以中文和簡單英文溝通;
(b)能閱讀簡單中文和簡單英文;
(c)能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以及
(d)最好具備在醫院、診所或醫療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
(1)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2)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會在面試中以口頭提問形式被評核。除非兩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招聘當局才會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