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具備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可以在香港註冊為獸醫的資格*;以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獸醫註冊條例》(第529章)由香港獸醫管理局負責執行,其網址為http://www.vsbhk.org.hk。
(1)正在修讀最後一年課程的大學生亦可申請,惟須取得所需資歷,方可獲得錄用。
(2)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3)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佔其整體表現的一個適當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