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於香港註冊的醫科資格或同等資歷;
(b) 持有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資歷或同等資歷;
(c)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以及
(d) 能操流利粵語。
(1) 具經驗並已取得上述入職條件中列明之相關專業資格的醫生,如未於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仍可申請此職位。衞生署會在有需要時協助獲聘用的申請人向香港醫務委員會申請有限度註冊/特別註冊。
(2) 非本地醫科資格是否符合法例的註冊要求,須在本署為申請人申請有限度註冊/特別註冊時,交由香港醫務委員會審核。
(3) 申請人如具備研發監測公共衞生資訊系統的經驗及公共衞生領域的傳染病/臨牀微生物學專業知識,將獲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