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註1);以及
(b)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一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2)。
其他條件:
(a)具備良好的電腦MSOffice應用技巧,包括Word、Excel和PowerPoint;以及
(b)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並掌握良好的溝通技巧;能操流利普通話者更佳。
(1)海外資歷須接受學歷評核。
(2)(i)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ii)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GCEALevel)英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ii)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CEALevel英國語文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iv)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人士,在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3年8月12日)仍然有效。
(3)申請人須在申請書內詳列所獲的學歷及工作經驗,如有,並附上證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