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授的生藥學、藥用植物化學、植物化學、藥用植物科學或柤關科目的碩士或以上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1及2);
(b)具有最少4年與鑑別藥用植物所含活性成分相關的全職工作經驗,並對藥物、藥物物質、潛在天然藥物或藥物物質的物理、化學、生化和生物特性,以及對尋找天然來源的新化學品,具有深入的專業知識(註3);
(c)具卓越溝通、人際、分析和組織技巧;以及
(d)能書寫流暢中英文,並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和英語。
(1)見下列附註(g)。
(2)申請人須遞交修業成績副本及畢業證書副本。
(3)申請人須遞交有關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