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師,或具同等資格;
(b)於取得上述資格後,具備至少一年有關工作經驗;及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註);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可獲接納為符合合約會計師(入職條件的(c)項)的英語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2年9月14日)仍然有效。